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2-04-01 来源: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沙河口区民政街394号22层4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90.28
用途:住宅
备注
公告单位: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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