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后,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桂芬立即作出批示:“在厅党组会上集体学习,请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并全力抓好贯彻落实”。9月12日,在省国土资源厅24次党组会上,厅党组集体学习《约谈制度》,逐条解读,全面理解,从《约谈制度》出台背景、主要特点和下一步贯彻落实的建议两个方面做出深入解读,厅党组成员及各处主要负责同志32人参加集体学习,并研究下一步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认为,自2017年2月1日《辽宁省优化营商条例》出台以来,有关制度的构建、完善、创新步伐持续推进,其中考核、检查、监督、会商、投诉等机制不断完善,为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约谈制度》出台的目的,即是对以往成功做法的深化,又着眼于解决当下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问题导向更突出。主要着眼于纠正工作偏差、解决重点问题、化解难案疑案。二是约谈层次更高。约谈的对象是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一般性的问题,营商局约谈分管领导,重点问题,由省领导约谈主要领导。三是约谈内容更全面。涉及工作落实不力、省领导直接点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影响事件、案件办理不力、解决群众投诉推脱责任、落实营商建设指标不达标等9个方面。四是坚持“约谈、整改、问责”三位一体。严格了约谈启动程序,明确约谈后7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不力的不启动二次约谈,对拒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直接启动问责机制。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强调,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以《约谈制度》出台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工作,防范和解决好系统性的、影响大的突出问题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以及重大案件。一是深入学习,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再认识、思想再提高。进一步克服与已无关、小成即安、盲目乐观等模糊认识,同时也要克服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冷静客观的态度、踏石留印的精神、解决问题的作风抓好营商环境建设。同时,加大对外对内新闻宣传力度,塑造国土系统的正面导向和良好形象。二是压实责任,确保实现“零约谈”目标。明确并严格落实营商环境工作责任体系,即,厅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厅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厅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的处室负牵头抓总、协调督办责任,厅具体业务处室负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权一致”、“事权对等”,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业务)、谁监管”、“谁出事、约谈谁”(厅内部)。通过全厅共同努力,实现“零约谈”目标。三是传导压力,抓好学习贯彻向各全系统拓展延伸。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发生问题的风险点在基层,约谈问责的导火索也大部分在基层。进一步坚持抓本级、带系统,抓机关、带基层的工作思路,在学习培训、制度构建、考核监管、业务指导、约谈问责上,加强顶层设计,对那些容易引发问题的风险点、一个时期上级和媒体关注的重点、带倾向性的群众投诉、成批出现的难点案件,要加强工作研判,搞好上对下的政策指导,“一盘棋”化解突出问题,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整体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