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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编号:2021-003) 2021-04-22 来源: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我中心的“(2021)辽02执恢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公告作废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海大航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高新园区国用(2005)字第12021号,土地坐落于高新园区七贤岭学子街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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