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16-4
丁一宁因保管不善,将200551798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一宁
201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