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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遗失作废或补发公告(800367694) 2025-04-03 来源: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遗失、灭失声明”之规定,现对不动产权人姜红名下:甘井子区燕南园12号11层2号,所有权证号:202005001299(面积:302.98平方米;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规划用途:住宅)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