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告:

 

十年 · 见证 | 不动产权证书丢了怎么办? 2025-09-08 来源:大连市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合法证明,无论是在办理不动产买卖等业务,还是用于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以及涉及不动产的诉讼等法律程序中,不动产权证书均为重要的证据材料。若不动产权证书不慎丢失,如何办理权证补发呢?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当事人可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利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发,再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该业务窗口受理(公告)后即时办结。不动产权利人也可通过“辽事通”APP,线上办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业务。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新规取消了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限制,减少了群众等待时间,有效提升了办事效率。

附:补发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业务办理指南

我要办“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一、申请条件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等原因的,当事人可申请补发证或证明。二、申请主体申请人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登记的当事人。三、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境内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境内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华侨、外籍自然人或单位的,按《不动产登记规程》提交相应材料;3.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四、办理流程取号→窗口受理(公告)→领证五、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证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结。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约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5:00;八、办理地点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黄河街88号)三楼19-28号窗口九、办理机构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8号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十、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规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全文 。【行业标准】《不动产登记规程》(TD/T 1095-2024)全文。十一、咨询电话0411-83691066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