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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助执行公告(800431940) 2026-07-16 来源: The requested resource (/cms/base/com_dhc_www/article_content/28/27315_1.txt) is not available

公告 编号:2026-51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之规定,且依据(2026)桂执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现对不动产权人银海万向(大连)有限公司名下: 1. 高新园区黄浦路701号20层3号,不动产权证号:2014002304(面积:369.94平方米;用途:办公)2. 高新园区黄浦路701号22层1号,不动产权证号:2014002316(面积:362.26平方米;用途:办公)3. 高新园区黄浦路701号22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2014002315(面积:560.08平方米;用途:办公)4. 高新园区黄浦路701号22层3号,不动产权证号:2014002314(面积:369.94平方米;用途:办公)5. 高新园区黄浦路701号23层1号,不动产权证号:2014002313(面积:362.26平方米;用途:办公)6. 高新园区黄浦路701号24层3号,不动产权证号:2014002310(面积:369.94平方米;用途:办公)公告作废。对抵押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2015009121、2015009136、2015009135、2015009134、2015009133、2015009130公告作废。对抵押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2014004535、2014004547、2014004544、2014004542、2014004543、2014004538公告作废。联系电话:84615600 大连市高新园区不动产登记部